附帶條件是一項合約條款:如果某個寫明的要求沒有在寫明的日期前達成,買家或賣家可以取消買賣合約(Contract of Purchase and Sale)。附帶條件替雙方爭取時間,去做在第一次看屋到合約被接受之間來不及完成的查核和申請。出價與合約主要指南說明整個過程。這一章說明買家常用的附帶條件、「條件已達成」和「放棄條件」兩種寫法的差別,以及一方在期限過後不久才履行時,法院依法律與衡平法(Law and Equity Act)第 24 條可以給予的救濟。
一項寫得好的附帶條件,會寫明負責查核的一方、這一方使用的判斷標準、期限,以及通知的方式。寫得不好的附帶條件,是常見的爭議來源。「以買家對房屋感到滿意為條件」這樣的條款,給了一方一個沒有任何外部一方能檢驗的權利。把同一項條款改寫成「以買家核准一份由持照驗屋師製作的驗屋報告為條件」,就寫明了一個外部一方、一份文件,以及由買家控制的核准標準。卑詩省的房地產經紀人使用的是第二種寫法。
貸款、驗屋、分層產權:買家最常用的三項附帶條件
附帶貸款條件保護買家,以防貸款機構拒絕撥款。條款寫明金額、貸款期限和日期。買家在合約被接受後向貸款機構申請,提供收入和頭期款文件,如果貸款機構核准,就在期限當天以書面撤銷條件。購屋貸款指南的房貸申請章節說明附帶條件期間內貸款機構的審查和鑑價步驟。
附帶驗屋條件保護買家,以防看屋時沒發現的嚴重瑕疵。條款寫明驗屋師、日期和買家的核准標準。卑詩省的驗屋師必須取得卑詩省消費者保護局(Consumer Protection BC)的執照,並提供書面報告。買家到場參與驗屋,和驗屋師一起看報告,再決定是否核准。如果報告指出嚴重問題,買家可以用修改後的價格撤銷條件、附上修繕保留款後撤銷,或讓條件到期失效,結束合約。
附帶分層產權文件條件適用於分層產權房產。買家透過賣家或房地產經紀人索取分層產權文件,審閱會議紀錄、折舊報告、任何待決特別攤派費的委託書,以及 B 表(Form B,資料證明書)。這項條件讓買家有時間閱讀、提問和做決定。購屋指南的分層產權審閱章節詳細說明這些文件。我們刊物裡的應急儲備基金文章說明分層產權買家要研究的儲備基金和特別攤派費。
卑詩省買家使用的其他附帶條件
附帶保險條件確認買家能為這間房屋買到房屋保險。有些保險公司會拒保部分老房子,或有舊式明線瓷管配線(knob-and-tube)、聚丁烯(polybutylene)水管,或理賠紀錄還沒處理完的房屋。這項條款給買家一段時間,聯絡保險經紀人、取得可以正式投保的報價,再撤銷條件。我們刊物裡的房屋保險文章說明這個步驟。
附帶產權審閱條件,讓買家在合約生效之前,看到產權上的 A 表和登記在房產上的產權負擔。律師或公證人進行查詢,並把報告寄給買家。如果出現賣家沒有揭露的產權負擔,例如一條穿過後院的法定通行權(Statutory Right of Way),買家可以協商或退出。盡職調查指南的產權查詢章節說明 A 表、產權負擔和律師要做的步驟。
以出售買家現有房產為條件,常被稱為附帶出售條件。在這段期間,風險由賣家承擔,因為第一份合約取決於買家自己的出售能不能完成。在大溫哥華地區,大部分賣家只在加上時限條款、讓自己能繼續行銷時,才接受附帶出售條件。
附帶市政府核准條件,適用於買家打算用現行土地分區不允許的方式使用房產,例如加蓋一間需要許可的附屬套房。條款寫明市政府、要申請的核准和期限。土地與分區指南的可建地塊章節說明哪些核准會影響買家能蓋什麼。
以書面撤銷附帶條件
撤銷附帶條件要用一份簡短的書面文件,由受這項條件保護的一方簽名,並在期限前交給另一方的房地產經紀人。撤銷文件用編號或內容寫明每一項附帶條件,並說明這項條件已經撤銷。經紀公司把撤銷記在檔案裡。
撤銷必須是書面的。只用口頭、簡訊或房地產經紀人的筆記撤銷,都不夠。根據 2026 年 10 月 5 日查閱的 BCFSA 出價知識庫頁面,撤銷附帶條件是房地產經紀人以書面向雙方遞交的合約步驟。經紀公司保留一份簽好的副本,律師或公證人準備完成交易的文件時會參考它。
在大溫哥華地區,很多出價把定金分成兩筆:合約被接受時付第一筆,撤銷附帶條件時付餘額。撤銷文件寫明應付的餘額,經紀公司在期限當天收款。如果餘額沒有到,附帶條件就沒有撤銷,合約可能會結束。
放棄條件和條件達成
以條件達成的方式撤銷,是指這項條件設定的標準已經達到。買家拿到了貸款、核准了驗屋報告,或審閱分層產權文件後沒有異議。條件達成確認合約生效,因為這項條件的目的已經實現。
以放棄的方式撤銷,是指條件還沒達成,買家就放棄這項條件給他的權利。放棄貸款條件的買家,在沒有貸款機構書面核准的情況下讓合約生效,要自己承擔完成時房貸沒有下來的風險。放棄驗屋條件的買家,在沒有通過驗屋的情況下讓合約生效,要接受隱藏瑕疵的風險。
日後的爭議如果在問買家是否接受了一個已知的瑕疵,撤銷文件上的用字就是關鍵。如果驗屋報告指出屋頂漏水,買家沒有修改價格就以放棄的方式撤銷,賣家可以主張買家已經接受屋頂的狀況,在完成時無權要求折抵。如果買賣雙方改用保留款修改價格,修改文件會記錄雙方同意的立場,撤銷文件再加以確認。
附帶出售條件出價上的時限條款
時限條款(time clause)讓賣家在接受附帶出售條件的出價後,繼續行銷房產。條款寫明一段通知期間,通常是 48 或 72 小時。如果賣家收到第二份可以接受的出價,就以書面通知第一位買家,在寫明的期間內撤銷附帶出售條件。如果第一位買家無法撤銷,第一份合約結束,第二位買家的合約生效。
有了時限條款,買家能不能賣掉自己房子的風險,就回到買家身上。第一位買家必須準備好使用過渡貸款、在自己的房子還沒賣掉時就讓合約生效,或退出。第二位買家則排隊等待,不保證自己的出價會輪到,因為第一位買家仍然可能撤銷條件。房地產經紀人寫時限條款時,會寫明確切的小時數、通知的方式,以及第一位買家回應的期間。
法律與衡平法第 24 條的救濟
錯過撤銷附帶條件的期限,合約就結束。在少數情況下,卑詩省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British Columbia)會依法律與衡平法免除沒收。根據 2026 年 10 月 5 日查閱的第 24 條,法院可以免除所有罰則和沒收,並在給予這項救濟時,就訴訟費用、開支、損害賠償、補償和其他所有事項,附加法院認為適當的條件。
這一條給法院自由裁量的空間。實務上,法院會在違約情節輕微、違約的一方出於善意,而且給予救濟不會損害另一方時使用它。一位因為貸款機構的電子郵件延誤而晚了一天、條件要求的內容其實已經到手的買家,比一位為了找更好的貸款機構而晚了一週的買家,更有理由獲得救濟。
更快的方法,是在期限前簽好書面延期。如果某項附帶條件快要到期,而貸款機構或驗屋師還沒完成,買方的房地產經紀人會把延期修改文件遞交給賣方的房地產經紀人。由賣家決定是否延期。事先簽好的延期,可以讓合約繼續有效,不必向法院申請。交易破局那一章說明雙方有爭議時的法院程序。
附帶條件、購屋撤銷期和無條件出價
附帶條件齊全的買家,不需要把購屋撤銷期(Home Buyer Rescission Period)當成主要的退出方式。附帶條件提供較長的期間,通常是一到三週,並以外部一方的決定為依據。購屋撤銷期在合約被接受後提供 3 個工作天,而且要付撤銷費。
在競爭出價的情況下提出無條件出價的買家,會把購屋撤銷期當成最後一段檢查的時間。省政府購屋撤銷期消費者頁面(2026 年 10 月 5 日查閱)是給消費者的官方資源。購屋撤銷期那一章說明法律規定、撤銷費,以及工作天怎麼計算。我們刊物裡的無附帶條件出價文章說明提出無條件出價的風險,以及買家如何準備在需要時使用撤銷期。
和您的房地產經紀人與律師一起使用這一章
在卑詩省金融服務管理局(BCFSA)註冊的房地產經紀人,負責撰寫每一項附帶條件、在檔案中追蹤期限,並處理撤銷步驟。附帶條件撤銷後,卑詩省的律師或公證人審閱產權和資金。這一章列出常見的附帶條件,以及規範它們的法律。下一章說明定金與信託帳戶。盡職調查指南的驗屋章節說明買家在附帶驗屋條件期間聘請的驗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