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出價會改變買家和賣家看待買賣合約(Contract of Purchase and Sale)的方式。賣家把兩份或更多出價放在一起審閱。每位買家寫出價時,都不知道其他人寫了什麼。交易取決於買家在價格、定金、附帶條件和日期上選擇的條款,也取決於規範房地產經紀人能分享什麼的揭露規定。出價與合約主要指南說明整個過程。這一章說明卑詩省金融服務管理局(BCFSA)出價知識庫底下的實務規定、常見的策略,以及買家在高貴林和高貴林港競價時要避免的錯誤。
主管機關的目標有兩個。每位買家都有公平的機會,賣家則在掌握資訊的情況下做選擇。房地產經紀人負責傳遞出價。了解規定的買家,能看清這一步的實際情況,並做出符合自己風險承受能力的決定。
BCFSA 的揭露規定
卑詩省金融服務管理局出價知識庫頁面(2026 年 10 月 5 日查閱)是主管機關說明房地產經紀人如何處理競爭出價的實務指引。幾項核心規定一起運作:賣方的房地產經紀人可以告訴每位買家目前有幾組出價;不得把某位買家出價的內容或金額告訴另一位買家;並依照賣家對程序的書面指示行事。
買家問賣方的房地產經紀人目前有幾組競爭出價,有權得到直接的回答。買家問另一位買家出價多少,則無權得到答案。賣方的房地產經紀人如果沒有書面授權,就分享競爭出價的金額或附帶條件,就違反了主管機關的規定,這份檔案也可能被 BCFSA 調查。
買家可以授權賣方的房地產經紀人,把自己出價的條款告訴其他買家。有些買家這樣做,是為了顯示實力。授權要用書面,賣方的房地產經紀人依照授權行事。沒有授權分享的買家,條款會保密,並以自己出價的實力競爭。
密封出價或公開程序
密封出價是一種競爭出價的程序,每位買家在寫明的期限前,遞交一份密封的書面出價。賣家同時打開所有出價再做選擇。賣方的房地產經紀人不會把某份出價的條款告訴其他人,也不會一輪一輪地喊價。在大溫哥華地區,吸引多組出價的房產,常見的就是密封出價程序。
賣家也可以改用兩階段程序。第一階段,每位買家遞交一份出價。第二階段,賣家邀請一位或多位買家改善出價,通常是提高價格、提高定金或減少附帶條件。第二階段的邀請由賣方的房地產經紀人處理,已經支付的定金仍然受不動產服務法(Real Estate Services Act)第 28 條的信託規定規範。
市場供給緊張時,兩階段程序對賣家有利。密封出價程序對第一次就提出強力出價的買家有利。賣家事先選定程序,賣方的房地產經紀人再告訴每位買家。
價格、定金、附帶條件和日期:四個可以調整的條件
在競爭出價的情況下,買家主要有四個可以調整的條件。第一個是價格,也是最明顯的一個。買家可以照開價出價、有理由地低於開價,或在市場緊張時高於開價。賣方的房地產經紀人可以透露賣家的期望,但不能分享其他買家的價格。
第二個是定金。接受時付較高的第一筆定金,表示手上有現金。一筆 120 萬加元的購屋,接受時付 $120,000 定金,比付 $30,000 定金更能顯示實力。定金與信託帳戶那一章說明定金如何存放在經紀公司的信託帳戶,以及不動產服務法第 28 條的中立保管人規定。
第三個是附帶條件。附帶條件較少,或期限較短,從賣家的角度看,出價就更確定。買家如果在寫出價之前,先完成驗屋、分層產權文件審閱和貸款機構的預先核准,就可以拿掉附帶條件,提出無條件出價,只剩短短的購屋撤銷期(Home Buyer Rescission Period)作為退出方式。附帶條件那一章說明哪些附帶條件可以放心拿掉,哪些應該保留。
第四個是日期。一位要在高貴林換到同一條街上更大房子的賣家,有自己的搬家計畫。配合賣家偏好的完成日、交屋日也有彈性的買家,會讓出價更容易被接受。買賣合約上的三個日期,完成日、交屋日和費用分攤日,都給買家配合賣家的空間。
自動加價條款、時限條款和搶先出價
自動加價條款(escalation clause)把買家的價格和最高的競爭出價綁在一起,再加上一個寫明的金額,直到一個上限。例如:「買方將比任何其他真實的出價多付 $1,000,最高為 $1,300,000」。這項條款要求賣家證明有那份競爭出價,通常是出示一份已簽名的買賣合約。BCFSA 禁止把一份出價的內容告訴另一位買家,這讓自動加價條款的使用變得複雜。大溫哥華地區很多賣家拒絕考慮這種條款,原因就是它帶來的揭露問題。
時限條款(bump clause,也叫 time clause)是賣家使用的工具。附帶條件那一章說明賣家加在附帶出售條件出價上的時限條款。在單純的競爭出價中,如果沒有附帶出售條件的出價,通常不會用到時限條款。
搶先出價(preemptive offer,也叫 bully offer)是在寫明的出價期限之前遞交的出價。賣家可以立刻接受,打破原本計畫的競爭出價程序,也可以堅持等到期限。賣方的房地產經紀人依照賣家的指示處理。提出強力搶先出價、並只給賣家短暫接受期間的買家,會給賣家壓力,要在期限前做決定。
備位出價
備位出價是一份已簽名、賣家已接受的買賣合約,只在第一份合約破局時才生效。備位合約寫明第一份合約、啟動備位的條件,以及備位合約自己的到期日。在條件啟動或備位合約到期之前,第二位買家都受這份合約約束。
備位出價讓第二位買家取得排隊的位置,但沒有保證。如果第一位買家撤銷附帶條件並完成交易,備位合約就不會啟動,第二位買家的定金在備位合約到期時退還。如果第一位買家在附帶條件期間退出,備位合約就成為有效的合約,備位買家自己的附帶條件期間開始計算。
備位出價給賣家一層保障。如果第一筆交易失敗,備位合約已經存在,賣家不必重新刊登。備位買家的定金依照不動產服務法第 28 條存放在經紀公司的信託帳戶,直到條件啟動或到期,備位合約的狀態才確定。我們刊物裡的從賣家角度看多組出價文章說明高貴林市場的賣家對備位出價有哪些選擇。
購屋撤銷期和無條件出價
無條件出價是沒有任何附帶條件的出價。一經接受,它就對賣家有約束力;購屋撤銷期結束時,它對買家也確定生效。根據 2026 年 10 月 5 日查閱的財產法(Property Law Act)第 42 條,以及 B.C. Reg. 175/2022 第 4 條,買家在接受合約的簽名日之後有 3 個工作天可以撤銷合約,依照這份規則第 6 條,撤銷費是購買價格的 0.25%。
在競爭出價的情況下,無條件出價是書面上最強的出價。賣家知道買家已經承諾價格和定金,也放棄了所有附帶條件。提出無條件出價的買家,應該先完成驗屋、分層產權文件審閱和貸款機構的預先核准。撤銷期是最後檢查用的退出方式,盡職調查要在出價前完成。
購屋撤銷期那一章說明這項權利如何運作。我們刊物裡的無附帶條件出價文章說明在競價中提出無條件出價的風險,以及買家做這個選擇之前要完成的準備。
寫一封個人信件給賣家
在競爭激烈的出價情況下,有些買家會在出價上附一封簡短的個人信件。信件介紹買家、說明買家想要這間房屋的原因,並避免任何可能帶出受保護特徵的內容,因為依照人權法(Human Rights Code),賣家不得考慮這些特徵。BCFSA 的出價指引把信件視為書面出價以外的補充資料。
一封寫得好的信件,不放買家的照片,不提到買家的種族、宗教、國籍、家庭狀況、性傾向或身心障礙,也不寫任何可能讓賣家或房地產經紀人面臨人權申訴的內容。想用信件的買家,在遞交前請買方的房地產經紀人先看過。
有了信件,賣家衡量的仍然是價格、定金、附帶條件和日期。兩份條件接近的出價不分上下時,信件可能決定賣家選哪一份;金額差距大時,信件沒有作用。
和您的房地產經紀人一起使用這一章
在卑詩省金融服務管理局註冊的房地產經紀人準備出價,並依照主管機關的實務規定處理這一步。買家在討論過每個條件帶來的風險之後,決定價格、定金和附帶條件。這一章整理買家在這次討論中要帶去的問題。下一章說明購屋撤銷期。賣屋指南的房屋定價章節說明賣家知道可能出現競爭出價時,如何訂定價格。賣屋指南的帶看與開放參觀章節說明賣家在出價到來之前要進行的步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