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價是買家以書面提出、依照寫明的條款購買您房屋的提議。您不做任何修改就簽名,它就成為一份有約束力的合約。價格是大多數賣家先看的數字,但其他條款決定這筆出售有多大的可能完成,以及在什麼時候完成。這一章說明出價由哪些部分組成、每個部分對您代表什麼,以及如何比較兩份條款不同的出價。
這一章是賣屋指南的一部分。它在帶看這一章之後,並接到出價被接受之後那一章,那一章說明撤銷期和撤銷附帶條件。
出價怎麼送到您手上
您的房地產經紀人必須轉交每一份出價。不動產服務守則(Real Estate Services Rules)第 30 條規定,您的經紀公司必須及時、客觀、公正地把所有出價轉達給您。第 46 條規定,收到簽好的出價的房地產經紀人必須立即轉達,除非您另有指示。
BCFSA 關於買家出價的頁面說明,有些賣家在買家提出出價時就隨時接受,另一些賣家則請買家在訂好的日期和時間提出出價,讓所有出價能一起考慮。您準備好時,您的房地產經紀人應該和您一行一行看過每一份出價,包括買家加上的每一項條款。
每份出價都附有兩份表格。第一份是守則第 57 條規定的給賣家的預期報酬揭露書(Disclosure to Sellers of Expected Remuneration)。它用加元列出您要付給您經紀公司的金額、您的經紀公司要付給買方經紀公司的金額,以及您的經紀公司留下的金額。每一次還價都會重新計算。第二份是買家撤銷權的揭露,可以寫在合約裡,也可以用另一份表格。
出價的各個部分
大多數出價包含相同的部分。下表列出這些部分,以及每個部分替您回答的問題。
| 出價的部分 | 它告訴您什麼 |
|---|---|
| 買家姓名 | 您和誰訂合約 |
| 價格 | 買家會付多少錢 |
| 定金金額和支付時間 | 買家承諾多少錢,以及什麼時候付 |
| 附帶條件條款和撤銷日期 | 出售確定之前必須發生什麼事,以及最晚什麼時候 |
| 完成日 | 所有權和價款什麼時候交換 |
| 交屋日 | 買家什麼時候接管房屋 |
| 費用分攤日 | 從哪一天開始分攤房產稅這類費用 |
| 包含和排除的項目 | 哪些固定裝置和其他物品留在房屋裡 |
| 合約轉讓條款 | 買家能不能把合約轉給別人 |
| 出價期限 | 您有多少時間回覆 |
仔細讀包含和排除的項目。BCFSA 的刊登頁面指出,賣家可以列出想從出售中排除的固定裝置,例如壁爐內膽或吊燈。請確認每份出價都和您的意思一致。
附帶條件條款
附帶條件條款,也叫做先決條件(condition precedent),訂出一項必須在交易進行之前達成的條件。BCFSA 說明,雙方一簽名,合約就有法律約束力,附帶條件條款必須寫得仔細而精確。買家必須盡一切合理的努力達成這些條件。BCFSA 補充,附帶條件條款不會讓買家免除他在合約下的法律責任。
BCFSA 列出常見的附帶條件:滿意的建築檢查、一份填好的房屋狀況聲明書(Property Disclosure Statement,PDS)、貸款、貸款機構同意買家承接您的房貸、買家現有房屋的出售,以及分層產權單位的分層產權文件審閱。BCFSA 也指出,買家實際上是在請您,在他處理這些條件的這段期間,讓房屋暫時離開市場。
每一項附帶條件都問三個問題。到底必須發生什麼事?誰決定它是否達成?撤銷日期是哪一天?取決於買家自己房屋出售的附帶條件,和一項已經預約好驗屋的附帶條件,風險程度不同。
定金
BCFSA 關於定金的頁面說明,買家通常隨出價或在出價被接受後提供定金,定金通常放在買方經紀公司的信託帳戶。經紀公司以中立保管人的身分保管它,也就是以中立的一方為這筆交易保管。
如果買家沒有撤銷某項附帶條件,定金不會自動退還。您和買家都必須簽一份另外的解除表格,買家行使撤銷權的情況除外。如果你們其中一方不肯簽,就需要法律意見,經紀公司也可能要求把款項交存法院。買家在撤銷期內撤銷時,經紀公司從定金裡把撤銷費付給您,其餘退還買家,不需要解除文件。關於定金在完成日怎麼保管和運用,請讀費用與稅務指南裡的定金與費用分攤那一章。
比較定金時看兩點:金額,以及什麼時候付。請問您的房地產經紀人和律師,如果買家沒有完成交易,每一種安排對您代表什麼。
日期
每份出價都有好幾個日期。撤銷附帶條件的日期,決定出售維持附條件狀態多久。完成日決定您什麼時候拿到錢。交屋日決定您什麼時候必須搬走。請確認完成日和交屋日配合您自己的搬家;如果您也要買另一間房子,也要配合那筆購買。
附帶條件期間長,或完成日晚,對有些賣家來說可能是正確的選擇。它讓您有時間找下一個家。它也讓您的房屋離開市場更久。完成日這一章說明在您同意的日期會發生什麼事。
比較兩份條款不同的出價
兩份出價可能價格接近,風險卻可能差距大。把它們並排放好,每一份都寫下價格、定金和支付時間、每一項附帶條件和撤銷日期,以及完成日和交屋日。接著對每一份出價問同一個問題:什麼事可能讓這筆出售無法完成,以及我什麼時候會知道?
看一個例子。A 出價的價格比較高,附有貸款條件、驗屋條件、買家自己房屋出售的條件,定金在撤銷附帶條件後才付。B 出價的價格比較低,沒有附帶條件,定金在接受時就付,完成日也是您要求的日期。B 出價第一行的數字比較小。A 出價取決於三件您無法控制的事,而且您要過一段時間才會知道它們會不會發生。哪一份出價比較好,取決於您多重視確定性和時間。您的房地產經紀人應該說明每一項差異,由您做選擇。
我們刊物裡關於賣家應該知道的多組出價事項的文章,說明好幾份出價同時進來的情況。關於無附帶條件出價的文章,說明買家撤銷所有條件時放棄了什麼。
您的四種選擇
BCFSA 說明回應一份出價的四種方式。您可以不做修改就接受,這會成立一份有約束力的合約,但買家仍有撤銷期。您可以拒絕,因為您沒有義務接受或還價。您可以不理會,這樣它會在期限過後結束。或者您可以還價。
還價需要小心。BCFSA 說明,改動買家出價上的任何地方,就是拒絕它;如果買家不接受您的還價,您不能回頭接受原本的出價。還價可以來回好幾次,直到雙方同意,或其中一方停止。
合約轉讓條款
BCFSA 的常見問題解答說明,除非客戶另有指示,房地產經紀人在他們準備的任何出價裡,都必須加上標準的合約轉讓條款。這些條款寫明,沒有賣家的書面同意,合約不可以轉讓,而且合約轉讓產生的任何利潤歸賣家所有。請確認每份出價都有這些條款。如果某位買家的出價沒有這些條款,請問您的房地產經紀人這對您代表什麼。
您接受之後
您一接受,購屋撤銷期(Home Buyer Rescission Period)就開始。獨棟房屋的買家可以在 3 個工作天內,以書面通知並付給您成交價的 0.25%,撤銷這筆交易。BCFSA 表示,買家和賣家都不能放棄這項權利。
把簽好的被接受合約、每一份還價和每一份報酬揭露書放在同一個地方。合約一簽好,就寄給您的律師或公證人,讓他們開案,並告訴您完成日之前他們需要您提供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