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出價,出售就進入新的階段。合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但買家仍然有兩種方式可以離開:前 3 個工作天的撤銷權,以及在撤銷日期之前的任何附帶條件條款。這一章說明兩者怎麼運作、買家的貸款機構在這段期間做什麼,以及條件還沒撤銷時,您能做和不能做的事。
這一章是賣屋指南的一部分。它在雙方談定附帶條件和日期的審閱出價之後,並接到完成日。房產檢查指南說明買家在這段期間可能會做的檢查。
3 個工作天的撤銷期
購屋撤銷期規則(Home Buyer Rescission Period Regulation)讓住宅不動產的買家,有權在 3 個工作天內撤銷合約。它列出涵蓋的房產種類:獨棟房屋、雙併住宅、連棟屋、雙併住宅或其他多戶建築裡的一個單位、住宅分層產權單位、固定在土地上的組合屋,以及某些合作社住屋權益。
規則把工作天定義為星期六和假日以外的日子。BCFSA 關於撤銷期的頁面說明,週末和假日不算在內,而且不論有沒有房地產經紀人參與,這項權利都適用。規則豁免的情況有:在租用土地上的房產、租賃產權、以拍賣方式出售的房產,以及依照法院命令或在法院監督下出售的房產。
對賣家來說,有三條規定最重要。只有買家可以撤銷。買家和賣家都不能放棄這項權利。買家也不必說明理由。
撤銷實際上怎麼進行
要撤銷,買家必須在期限結束之前以書面通知您,並付給您合約上購買價格的 0.25%。規則表示,通知必須寫明房產、買家、每一位賣家和日期。通知在下列情況視為已經送達:以掛號信寄到合約上您的地址、傳真到合約上您的傳真號碼,或以要求讀取回條的電子郵件寄到合約上您的電子郵件地址。通知可以在任何一天送達。
所以合約上的聯絡資料必須正確。簽名之前,確認您的地址和電子郵件正確,並在整段期間留意那個電子郵件信箱。
下表列出三種成交價下的撤銷費。
| 購買價格 | 0.25% 的撤銷費 |
|---|---|
| $1,200,000 | $3,000 |
| $1,500,000 | $3,750 |
| $2,000,000 | $5,000 |
規則表示,如果買家已經付了定金,撤銷費從定金裡付給您,其餘要立即退還買家。BCFSA 的定金頁面確認,這種情況不需要另外的解除表格。如果定金不在買方經紀公司手上,BCFSA 建議賣家就如何收回應得的款項取得法律意見。
附帶條件期間
撤銷期過後,任何附帶條件條款在撤銷日期之前仍然適用。BCFSA 關於買家出價的頁面說明,附帶條件條款訂出一項必須在交易進行之前達成的條件,而合約從雙方簽名那一刻起就有約束力。
買家必須盡一切合理的努力達成這些條件。BCFSA 表示,附帶條件條款不會讓買家免除他的法律責任。條件達成時,買家應該以書面通知您附帶條件已經撤銷。到這個時候,出售就確定了,雙方都必須在約定的日期完成交易。
如果買家盡了一切合理的努力仍然無法達成某項條件,合約就結束,雙方都沒有完成交易的義務。定金不會自動退還。BCFSA 說明,您和買家都必須先簽一份解除文件。如果你們其中一方不肯簽,經紀公司就不能退還定金,雙方都應該取得法律意見,經紀公司也可能要求把款項交存法院。
買家的貸款機構做什麼
附帶貸款條件讓買家有時間,替您的房屋取得確定的房貸核准。加拿大金融消費者管理局(FCAC)說明,貸款機構核准貸款之前,會確認房產符合某些標準,而這些標準每家貸款機構都不同。它也表示,核准的房貸金額取決於房產的價值和頭期款,而且即使買家已經取得預先核准,貸款機構也可能拒絕房貸。
實際上,這代表貸款機構可能想要您房屋的資料,也可能派人來看房屋。請您的房地產經紀人用和帶看一樣的方式安排進入。如果貸款機構認定的價值低於價格,買家可能需要準備更多現金、可能請您改價格,或可能無法撤銷附帶貸款條件。價格或條款的任何改變,都需要您的書面同意。撤銷日期接近時,請您的房地產經紀人向買方的房地產經紀人詢問進度,讓您在最後一天之前就得知貸款問題。
條件還沒撤銷時,您能做什麼
在附帶條件期間,您有幾個選擇。BCFSA 表示,在買家撤銷條件之前,您仍然可以自由考慮其他出價。您接受出價時,可能已經要求加上一項條款:如果另一份可以接受的出價進來,您可以要求買家在一段訂好的時間內撤銷所有附帶條件。如果您有這項條款,又有新的出價進來,您的房地產經紀人和律師可以說明使用它的步驟。
您可以回應買家的要求。買家可能在驗屋後要求更多時間、要求修繕,或要求降價。每一項都是修改合約的提議。您可以同意、拒絕,或提出別的方案。任何修改都必須以書面進行,並由雙方簽名。
您可以把紀錄準備好。買家在這段期間常常會索取文件,例如許可、發票或報告。像準備房屋這一章建議的那樣把它們放在同一個資料夾,可以節省時間。
您不能做的事
您不能依照撤銷期撤銷。這項權利只屬於買家。您也不能替買家放棄它,即使你們雙方都想這麼做。
沒有取得意見之前,您不應該簽第二份合約。在第一份合約有效時接受另一份出價,可能讓您同時受兩位買家的約束。和第二位買家簽任何文件之前,請先和您的律師談。
您不應該隱瞞新的資訊。如果您在出價被接受後才得知某個瑕疵,請立刻和您的房地產經紀人和律師或公證人談,賣家揭露義務這一章有說明。
追蹤各個期限
合約一簽好,就寫下每一個期限。第一個是撤銷期結束的時間。請您的房地產經紀人和律師或公證人,依照規則對工作天的定義,確認您這份合約撤銷期確切的結束時間。接下來是每一項附帶條件的撤銷日期,如果合約寫明了時間,也要記下時間。之後是完成日、交屋日和費用分攤日。
問您的房地產經紀人,每個期限過去時,他們會怎麼通知您。撤銷期在沒有收到通知的情況下結束時,您要一份書面確認;買家書面的撤銷附帶條件文件送到時,您要一份副本。把每一份確認和合約放在一起。
如果出售沒有進行下去
出售可能因為您無法控制的原因,在附帶條件期間結束。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先以書面確認合約已經結束,以及結束的方式。接著處理定金。如果買家撤銷了,撤銷費從定金裡付給您。如果某項附帶條件沒有達成,雙方必須簽一份解除文件,經紀公司才能付出定金。
然後檢視您的物件。確認您的委託銷售合約是否仍然有效,以及什麼時候到期。和您的房地產經紀人一起檢討,買家的驗屋或貸款機構提出了什麼問題(如果有)。一項關於房屋的新事實,可能改變您的揭露;貸款機構對價值的疑慮,可能是重新檢視價格的理由,定價這一章有說明。
出售確定的時候
撤銷期過去,而且每一項附帶條件都以書面撤銷之後,出售就確定了。告訴您的貸款機構您要結清房貸,如果還沒給律師或公證人合約和您的聯絡資料,請交給他們。在行事曆上確認完成日和交屋日,並開始規劃搬家。我們刊物裡關於無附帶條件出價的文章,說明買家從一開始就提出無條件出價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