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戶新的雙併、三併或四併住宅,可以用幾種不同的法律形式擁有。形式決定屋主擁有什麼、和鄰居共用什麼、誰負責修屋頂,以及有沒有每月的費用。在高貴林和高貴林港,小規模住宅常見的形式有完全產權地塊、空地分層產權地塊,以及建築物裡的分層產權單位。第四種形式是空間地塊(air space parcel),它把土地分成立體的地塊。
土地與分區指南的這一章,根據分層產權法(Strata Property Act)、土地產權法(Land Title Act)和兩市的頁面說明每一種形式,全部在 2026 年 9 月 30 日查閱。這一章寫給小規模住宅規定現在允許興建的新房屋的買家或屋主。
完全產權地塊
完全產權(fee simple)是擁有一整塊有自己產權的土地。一塊新的完全產權地塊,來自核准官依土地產權法第 7 部分核准的土地分割圖則。圖則登記後,每塊地都有自己的產權,屋主擁有這塊地,沒有分層產權法團,也沒有共用財產。
完全產權地塊必須符合分區的最低地塊面積和寬度,以及省政府的臨街寬度規定。把一塊地分成好幾塊完全產權地塊時,每一塊新地塊都必須各自符合這些最低標準。土地分割這一章說明核准程序和高貴林的最低標準。
分層產權單位和共用財產
分層產權把房產分成各自擁有的分層產權單位,以及共同擁有的共用財產。定義寫在分層產權法第 1 部分(Part 1)。分層產權單位是分層產權圖則上標示的地塊。共用財產是圖則上不屬於任何分層產權單位的土地和建築物部分,加上位於特定位置的管線、電線和類似設施。限定共用財產是劃給一個或多個分層產權單位專用的共用財產,例如院子或停車位。
這部法律的第 2 部分(Part 2)規定,分層產權法團從分層產權圖則存檔登記到土地產權登記處的時候成立。每一位屋主都是成員。第 5 部分(Part 5)規定財產如何持有。第 66 條規定,屋主以分別共有的方式擁有共用財產和共用資產,每人的持分等於自己單位的單位權值(unit entitlement)除以權值總和。第 67 條把每個分層產權單位連同它的共用財產持分,在評估和稅務上當作一筆獨立的地塊。第 72 條規定,分層產權法團必須修繕和維護共用財產和共用資產,也可以通過管理規約,讓屋主負責自己使用的限定共用財產。
第 6 部分(Part 6)適用於每一個分層產權,不論大小。第 92 條要求設立支付日常支出的營運基金,以及支付一年發生不到一次的支出的應急儲備基金,兩者都透過管理費支付。四個單位的分層產權,和大型分層產權有相同的義務,只是由四位屋主來執行。
四併住宅裡的分層產權單位
高貴林的土地分割答覆說明,完工後成立分層產權法團,並把分層產權圖則存檔登記到土地產權登記處,三併或四併住宅的每個單位就可以分別擁有。這需要卑詩省土地測量師(BC Land Surveyor)和法律顧問。答覆寫明,分層產權法團和分層產權圖則,必須在建築物有人入住之前完成。
如同第 68 條所說明,建築物裡分層產權單位的界線,通常是把它和其他單位或共用財產隔開的牆壁、地板或天花板的中線。分層產權單位以外的建築物和土地部分,例如屋頂和院子,除非分層產權圖則把它們劃入某個單位,否則都是共用財產。其中一部分共用財產,可能被指定為限定共用財產,給一位屋主使用。購買之前,請閱讀分層產權圖則、管理規約和單位權值表。
空地分層產權地塊
依照第 1 部分的定義,空地分層產權圖則用測量標記,把分層產權地塊的界線訂在水平面上,不以建築物的牆壁和地板為界。每一塊都是一塊土地,共用的部分常常是一條車道或私人道路。分層產權法第 14 部分(Part 14)第 243 條規定,空地分層產權圖則必須先經過核准官核准,才能存檔登記。
高貴林的分區法規第 6 部分(Zoning Bylaw Part 6)加上一項本地規定。只有在有道路讓車輛能到達每一個分層產權地塊時,才允許空地分層產權分割。它也限制在狹窄的私人道路上停車:寬度不到 8.5 公尺的雙向道路,或不到 6 公尺的單向道路,都不能用來停車。
空間地塊
空間地塊是一筆立體的土地。土地產權法第 9 部分(Part 9)把它定義為空間圖則上標示的立體地塊,不論有沒有建築物佔用它。第 139 條規定,空間就是土地。第 141 條允許完全產權屋主存檔登記空間圖則來設立空間地塊,每一筆都可以像其他土地一樣轉讓、出租或設定房貸。空間地塊本身也可以依分層產權法再分割。
高貴林的第 5484 號收費法規(Fees and Charges Bylaw No. 5484, 2025)列出空間地塊申請費:兩筆以下 $6,833.20,每多一筆另加 $410.20。
哪些單位可以有自己的產權
高貴林的小規模住宅答覆寫明,附屬套房和附屬住宅單位,例如花園小屋(garden cottage)和後巷屋,不能辦理分層產權,也不能分割。雙併、三併、四併和多併住宅可以辦理分層產權並出售。高貴林港的附屬住宅單位頁面說,那裡的後院小屋(coach house)和花園套房,不能辦理分層產權分割,也不能作為地塊上的主要住宅。
因此,購買附設套房或後院單位的房屋,買家是在一份產權上同時買下兩者。購買四併住宅裡的一個單位,買家買的是一個分層產權單位,加上一份共用財產的持分。後巷屋與附屬套房這一章,列出這些單位的規定。
| 產權形式 | 屋主擁有什麼 | 共用的部分 | 如何產生 |
|---|---|---|---|
| 完全產權地塊 | 一整塊地 | 沒有 | 由核准官核准的土地分割圖則 |
| 建築物裡的分層產權單位 | 以牆壁、地板和天花板為界的單位 | 共用財產和共用資產 | 完工後存檔登記分層產權圖則;建築物曾經有人居住時,需要市議會核准 |
| 空地分層產權地塊 | 以測量標點標示的一塊地 | 道路這類共用財產 | 由核准官核准的圖則 |
| 空間地塊 | 一筆立體地塊 | 由圖則和任何已登記的協議決定 | 由完全產權屋主存檔登記的空間圖則 |
新分層產權的頭幾個月
新的分層產權,一開始由建造它的人控制。分層產權法第 3 部分(Part 3)把這個人稱為原始開發屋主(owner developer)。第 5 條規定,從分層產權法團成立,到第一次年度大會選出管委會為止,由原始開發屋主行使管委會的權力和義務。第 12 條規定,第一次出售分層產權單位時,原始開發屋主必須依照這部法律和相關規則訂定的金額出資,設立應急儲備基金。
每個分層產權單位分攤費用和投票的比例,寫在和分層產權圖則一起提交的單位權值表(Schedule of Unit Entitlement)裡。第 14 部分第 246 條規定,建築物裡住宅用分層產權單位的單位權值,可以是由卑詩省土地測量師量出的可居住面積(以平方公尺計)、每個住宅單位都相同的一個整數,或由不動產監理官(Superintendent of Real Estate)核准的數字。在各戶大小不同的四併住宅裡,選用的方法會改變每位屋主的持分,所以請問清楚用的是哪一種。
把現有房屋轉換成分層產權
高貴林的加蓋單位指南說明,屋主可以在現有房屋上加蓋單位,再透過分層產權轉換申請,辦理分層產權並出售。分層產權法第 242 條規定,包含曾經有人居住的建築物的分層產權圖則,必須提交給核准機關,也就是市議會。除非這棟建築物符合市政府的法規和建築規定,達到第 242 (5) 條訂定的標準,否則市議會不得核准。市議會的決定是最終決定。高貴林的收費法規,訂定兩個單位以下的轉換 $4,856.70,超過兩個單位 $6,799.30。
購買新的小規模住宅之前
問清楚適用哪一種產權形式,以及分層產權圖則是否已經存檔登記。閱讀分層產權圖則、管理規約、預算和應急儲備基金,並了解建築物和院子的哪些部分由每位屋主維護。我們刊物裡關於購買高貴林四併住宅單位的文章,列出小型新分層產權要問的問題;關於管理費的文章,說明管理費如何訂定。房產檢查指南更深入地說明產權查詢和文件審閱。
特定房屋的產權和文件,由律師或公證人確認;圖則由卑詩省土地測量師製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