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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

在卑詩省和家人或朋友一起買房:產權結構決定了後面的一切

Michael Lee2026年11月1日閱讀約 9 分鐘
在卑詩省和家人或朋友一起買房:產權結構決定了後面的一切

越來越多買家在和父母、兄弟姐妹或朋友一起買房,因為兩份收入和兩筆頭期款能到達任何一方單獨達不到的價格。貸款拿走了所有的注意力。而產權結構只在簽字那天、在律師辦公室裡拿到五分鐘,而那時沒有人想讓任何事情慢下來。

這個順序是錯的。產權證上那一行字決定了誰繼承一份份額、一位業主退出有多容易,以及以後要改動其中任何一項要花多少錢。

這篇文章是關於這些結構在卑詩省怎麼運作的一般資訊。每一個一起買房的人,都應該在簽字之前,向一位只為自己行事的專業人士,取得自己的獨立法律和稅務意見。

持有產權的兩種方式

當兩個或更多人在卑詩省登記一處房產時,持有方式有兩種。

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 每位業主持有相等份額,而產權證帶有生存者取得權。一位業主去世時,那位業主的份額自動歸生存業主。它永遠不進入遺產,也永遠不受遺囑影響。生存者憑死亡證明向土地產權與測繪管理局申請更新產權證。

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 每位業主持有各自獨立的份額,而份額可以不相等。一位業主可以持有 70%,另一位 30%,這些百分比登記在產權證上。一位業主去世時,其份額構成遺產的一部分,並按自己的遺囑傳承。

有一個登記細節在這裡很重要。在卑詩省,聯權共有必須寫明在轉讓文件和產權證上。一份沒有寫明適用哪種形式的共同持有,會被登記為分權共有。

最重要的那個差別

上面的一切都歸結為一個問題:一位業主去世時,那份份額去哪裡?

在聯權共有之下,它歸其他業主,不論遺囑怎麼寫。在分權共有之下,它去遺囑指定的地方。

一起買房的配偶通常想要聯權共有,因為那本來就是他們想要的結果,而且這樣可以避開讓房子走一遍遺產程序的拖延。

而幫孩子買房的父母,通常想要另一個答案。 設想一位父母在一筆 1,100,000 加元的購買裡出了 300,000 加元,並作為聯權共有人和三個孩子中的一個一起上了產權證。如果父母先去世,那筆出資全部自動落到那一個孩子手裡,而另外兩個孩子從中什麼也拿不到。如果這就是意圖,聯權共有就能辦到。如果不是,這個家庭在從未做過這個決定的情況下,造出了一份不均的遺產。

分權共有並把份額寫在產權證上,能讓這筆出資保持可辨認,並讓父母的遺囑來支配它。

贈與信

當頭期款來自家人時,貸款機構要有書面文件說明這筆錢是贈與,而不是借款。

借款是一項債務。它會像任何其他月付一樣改變借款人的比率,具體計算寫在我們那篇房貸壓力測試裡。對貸款機構更不利的是,一筆家庭借款可能對這處房產形成一項與房貸並存的權利主張。

一封贈與信通常會寫明:

  • 金額,以及由誰贈與
  • 贈與人與買家之間的關係
  • 不預期以金錢或任何其他形式還款
  • 贈與人對這處房產不持有任何權益

貸款機構通常要求由那位家人簽署,並附上資金在成交前確實到了買家帳戶的證明。來得沒有書面軌跡的錢,會在最糟糕的時刻讓一份申請慢下來。

這裡有一個真實的矛盾值得說出來。一位希望將來把錢拿回來的父母,不該籤一封說這是贈與的信。那種情況下誠實的做法,是上產權證、記一份份額,這讓父母成為業主,而不是貸款人。

貸款機構為什麼要所有人都上貸款

父母常常問,自己能不能上產權證來幫孩子通過審批,而不承擔房貸。

多數貸款機構說不行。他們的擔保物是這處房產。一位沒有作出還款承諾的業主,是一個對那件擔保物有權利、而背後沒有義務的人,所以標準規則是:上產權證的每一個人都在房貸上。有些貸款機構會在不上貸款的那個人取得獨立法律意見時考慮例外,所以請在圍著它做計劃之前先問經紀。

接下來是人們會漏掉的那部分。 上了房貸意味著連帶責任。每一位借款人都對全部還款負責,而不是對自己那一份。

如果您的共同持有人停止出錢,貸款機構不會去追他們那一半。它會向您追全額,而漏付也會出現在您的信用記錄上。一份共同持有協議可以要求您的共同持有人償還您。它改變不了貸款機構可以從您身上收多少。

共同持有協議

這是幾乎沒有人會寫、而多數共同持有人最終都需要的那份文件。它是業主之間的一份私人合同,和產權證分開,也和房貸分開。有六件事屬於它。

誰付多少。 每位業主在房貸還款、房產稅、保險、公用事業費、分層產權管理費和日常維修上的份額。請寫明這些份額是和持有百分比一致,還是另有安排。

決定怎麼做。 維修和翻新。請定一個金額,低於它一位業主可以自行處理,併為高於它的情況定一條規則。請寫明業主之間意見不一致時怎麼辦,例如先調解再做其他。

一位業主想退出時怎麼辦。 通知期、其他業主是否有優先購買權,以及沒有人出得起回購錢時怎麼辦。那通常以整處房產出售收尾,而協議應該這樣寫明,而不是把它留給法院。

回購價格怎麼定。 請寫明方法,絕不要寫一個數字。一次獨立評估,或者兩次評估、各方各選一位評估師,價格取中間值。請包含付款期限,以及評估費由誰承擔。

去世時怎麼辦。 這件事必須和產權證一致。一份承諾把某人的份額給其子女的協議,而產權證登記為聯權共有,就會引出一場爭執,因為生存者取得權是在產權證上生效的。

一位業主付不出錢時怎麼辦。 一個寬限期、另一位業主墊付的權利,以及這筆墊款以後怎麼收回,是作為帶利息的債務,還是作為持有份額的調整。

以後變更時的房產轉讓稅

變更產權證上的人,是在土地產權登記處的一次登記,而這一般要求提交房產轉讓稅申報,並按所轉讓權益的公平市場價值繳稅,除非適用某項減免。

一般稅率為:首 200,000 加元 1%、200,001 到 2,000,000 加元 2%、2,000,000 加元以上 3%,而住宅價值超過 3,000,000 加元的部分再加 2%。

稅適用於被移動的那份份額。在一處 1,000,000 加元住宅的 50% 權益上加一個人,轉讓的是 500,000 加元的價值,而稅按那個金額、不是按全價計算。某些情形有減免,包括配偶之間的某些轉讓。請在轉讓之前、而不是之後問律師或公證人,因為申報是在登記時提交的。

實際後果很簡單。在購買時就把結構定對,代價是一次談話。三年後再修,可能要花幾千加元。我們的房產轉讓稅指南講了稅率和主要減免。

當其中一位買家以前持有過住宅

首次購屋者減免有一項硬性要求:您必須從未在世界上任何地方,持有過一處作為您主要居所的房產的登記權益,而且您必須從未獲得過這項減免。

當兩個人一起買、而只有一個符合條件時,減免會被縮減到符合條件那位買家所持的份額。兩位買家持有相等份額、而只有一位符合條件,得到的是一半的減免,不是全部。

一位已經擁有住宅的父母不是首次購屋者,所以一個孩子和父母一起上產權證買房時,只在孩子那份份額上得到減免。那是一筆真實的成本,它需要和「父母的收入幫這份申請通過審批」這個好處一起放進預算。

全額減免和部分減免都按房產的公平市場價值計算,而這些門檻已經改過不止一次,所以請在依賴它們之前,查一查省府頁面上當前的數字。

資本增值的問題

一處作為您主要居所的住宅,在符合條件的那些年份裡,出售時增值部分不需要繳稅。這項免稅按業主分別適用,而它只覆蓋那些這處房產是該業主主要居所、並且其家庭單位裡有人住在裡面的年份。

這在常見的家庭購買裡造成一道分界。住在這套房子裡的孩子可以遮蔽自己那份增值。共同持有、但住在別處的父母一般不能遮蔽自己那份,因為一個家庭單位在任何一個年份只能指定一處房產為主要居所,而父母自己的住宅已經用掉了那個指定。

那麼在房產出售時,或者在其份額被轉讓時,父母那份增值就是一筆應稅資本增值。金額取決於他們上產權證時的價值和下產權證時的價值,而這是在開始時就把份額和日期正確記錄下來的又一個理由。處置要在稅表上申報,而自 2016 年起,即便不需要繳稅,申報主要居所免稅也要求申報這次出售。

請在任何人簽字之前,讓一位稅務專業人士把這件事算一遍。這個數字事先就是可以知道的,而它作為一個意外會更糟。

這篇文章的要點

  • 聯權共有意味著相等份額和生存者取得權,所以已故業主的份額繞過遺囑歸生存業主。
  • 分權共有意味著各自獨立、可以不相等的份額,各按其業主自己的遺囑傳承。
  • 在卑詩省,一份沒有寫明的產權證會被登記為分權共有。
  • 幫孩子買房的父母,通常想要分權共有並把份額記在產權證上。
  • 一筆家庭頭期款需要一封贈與信,說明不預期還款。
  • 貸款機構一般要求產權證上的所有人都在房貸上,而每一位借款人對全部還款負責。
  • 一份共同持有協議必須涵蓋費用、決定、退出、回購價格、去世和欠付。
  • 以後變更產權證可能對所轉讓的份額引發房產轉讓稅。
  • 首次購屋者減免會被削減到符合條件買家所持的份額。
  • 每一方都應該向自己的專業人士取得獨立的法律和稅務意見。
  • 聯繫我們聊一聊和一位共同買家一起購買,或者瀏覽物件看兩份收入能到達的價位。

接下來怎麼做

在和貸款機構談之前,先和您的共同買家一起把英文版的找房準備走一遍,這樣兩份申請能同時準備好。如果候選名單裡有公寓或聯排屋,分層產權文件審閱講了那些影響每位業主每月付多少的文件。

常見問題

聯權共有和分權共有有什麼不同?

聯權共有人持有相等份額,並帶有生存者取得權,所以一位業主去世時,其份額自動歸生存業主,永遠不進入遺產。分權共有人持有各自獨立、可以不相等的份額,而每位業主的份額按自己的遺囑傳承。在卑詩省,轉讓文件和產權證上必須寫明是聯權共有,因為一份沒有寫明形式的共同持有,會被登記為分權共有。

父母幫孩子買房時該用哪一種?

通常選擇分權共有,並把份額記在產權證上,因為這樣能讓父母的出資保持可辨認,並按父母的遺囑傳給所有受益人。聯權共有會在父母去世時把父母那份直接給那個孩子,繞過遺囑,這可能讓其他子女從這處房產裡什麼也拿不到。每個家庭都應該自己取得法律意見,因為正確答案取決於遺囑、其他資產,以及這筆錢背後的意圖。

共同持有人可以持有不相等的份額嗎?

可以,在分權共有之下。一位業主可以持有 70%,另一位 30%,而這些百分比會登記在產權證上,任何查詢的人都能看到。聯權共有要求每一位共有人的權益相等,所以兩位聯權共有人各持一半,不論各自出了多少錢。在出資不同的情況下,按分權共有把份額記下來,能讓這個差別在多年後、在誰出了多少錢的記憶淡掉之後,仍然看得見。

我的貸款機構為什麼要一封贈與信?

貸款機構需要知道為頭期款匯來的錢是贈與還是借款,因為借款是一項債務,會改變您的比率,並可能對這處房產形成一項權利主張。贈與信聲明這筆錢是贈與、不預期還款,而且贈與人對這處房產不持有任何權益。貸款機構通常要求由那位家人簽署,並附上資金已到您帳戶的證明。

父母可以上產權證、但不上房貸嗎?

多數貸款機構不允許。貸款機構的擔保物是這處房產,而一位沒有作出還款承諾的業主會削弱這個位置,所以標準要求是:在產權證上登記的每一個人也在貸款上。有些貸款機構會在不上貸款的那個人取得獨立法律意見的情況下考慮例外,所以請在圍著這件事做計劃之前先問清。

房貸上的連帶責任是什麼意思?

每一位借款人都對全部房貸還款負責,而不是對其中一份負責。如果您的共同持有人停付自己那一半,貸款機構不會只去找他們,而會向您追收全額,並且把漏付記錄在您的信用報告上。一份共同持有協議可以要求您的共同持有人償還您,而它不會改變貸款機構有權向您收多少。

共同持有協議該涵蓋什麼?

至少六件事:誰按多少份額支付房貸、房產稅、保險和維修;關於維修和翻新的決定怎麼做;一位業主想退出時怎麼辦;回購價格怎麼定;一位業主去世時怎麼辦;以及一位業主付不出錢時怎麼辦。在大家還意見一致的時候就把退出的辦法寫下來,是以後省錢最多的那一部分。

一位業主想退出時,回購價格怎麼定?

協議裡應該寫明方法,而不是一個數字,因為到真用上它的時候,價值已經變了。常見做法是一次獨立評估,或者兩到三次評估取平均,各方各自選一位評估師。協議還應該定下付款的期限,並寫明評估費和律師費由誰承擔。

在產權證上加人或去人會引發房產轉讓稅嗎?

在土地產權登記處登記一次產權變更,一般要求提交房產轉讓稅申報,而除非適用某項減免,稅按所轉讓權益的公平市場價值繳納。在一處價值 1,200,000 加元的住宅上給產權證加一個人,轉讓的是那個價值的一部分份額,而稅按那份份額、不是按整處房產計算。某些轉讓有減免,包括配偶之間的某些轉讓,所以請在轉讓之前、而不是之後,讓律師或公證人確認。

如果只有一位共同持有人住在這套房子裡,主要居所免稅怎麼算?

這項免稅按業主分別適用,而一位業主只能就那些年份遮蔽增值,也就是這處房產是他的主要居所、並且他家庭單位裡有人住在裡面的那些年份。一位共同持有、卻從不住在裡面的父母,一般不能遮蔽自己那份增值,而住在裡面的孩子可以遮蔽自己那份。一個家庭單位在任何一個年份只能指定一處房產為主要居所,所以一位已經擁有自己住宅的父母,已經用掉了那個指定。